1.招标条件 竹溪县人民法院绿化、球场建设项目于2016年10月12日第一次开标因流标,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竹溪县人民法院院内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 2.3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报名。否则,其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投标人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企业行贿档案查询函(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并分别加盖单位公章,按公告4.1款内容顺序装订成册,报名资料不完整、不成册的将拒绝报名。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6年10月14日至2016年10月 2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12:00时,下午 14:30时—17:30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县城关镇北大街)参加报名。 4.4本项目首次报名购买施工招标文件、图纸及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整,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5不同投标人不能授权同一个经办人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1 月4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交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内(竹溪县城关镇北大街)。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竹溪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孟先生 电 话:18971913681 招标代理机构:联兴建设湖北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女士 电 话:15997835806
竹溪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