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67642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津市市后湖公园中湖及东湖景观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津市市后湖公园中湖及东湖景观改造工程 已由津市市发展与改革局以 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津发改招【2016】70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筹资 , 招标人为津市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常德市中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ZJZB(S)201669 交易编号:JSGC2016-89 2.2 项目名称:津市市后湖公园中湖及东湖景观改造工程2.3 建设地点:津市市后湖公园2.4 规模: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地面铺装、绿化、新建广场、驳岸、景墙浮雕、宫门、花架、廊架、花池台阶、围墙、挡土墙、篮球场的改造、景石及排水等。2.5 工期要求:120日历日 2.6 质量要求: 合格 2.7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执行2.8 招标范围:绿化、道路铺装、给排水、景观布置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2.9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壹级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负责人具有 园林绿化工程专业项目经理证 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28万元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6年10月 28 日17:00止。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 请从2016 年10月 14 日~2016 年10月 18 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jsggzy.com/)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网上发布。6.4投标人应自行在在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jsggzy.com/)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11月3日15时 00分,地点为津市市人民政府第二行政中心二楼。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津市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36-4222070。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小信封(小信封内包含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在小信封的封口处加盖法人章和投标人单位章,与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津市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津市市 |
报名期限: | 2016/10/14至 2016/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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