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08041610120201项目名称淮阴区刘老庄乡南营村生态红线保护工程 标段编号3208041610120201-BD-001;标段名称淮阴区刘老庄乡南营村生态红线保护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6年10月14日公告结束时间2016年10月20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淮阴区刘老庄乡南营村生态红线保护工程 招 标 公 告
1.淮安市淮阴区刘老庄乡人民政府的淮阴区刘老庄乡南营村生态红线保护工程已经淮发改投资[2016]20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江苏栋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名称:淮阴区刘老庄乡南营村生态红线保护工程 3.2工程地点:淮安市淮阴区刘老庄乡南营村 3.3工程规模:淮阴区刘老庄乡南营村敷设污水管网3725米 3.4工期要求:30个日历天 3.5工程质量:合格; 3.6招标内容:淮阴区刘老庄乡南营村污水管网敷设(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为:74.551088万元人民币。 5.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完工支付合同价款的40%(专项资金到位后一周内付清,余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计价的90%,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缺陷或质量缺陷得到有效处置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均可参加 一 个标段的投标报名。 7.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7.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 7.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 7.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7.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5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7投标人及其投标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内),近一年未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的处罚和处分; 7.8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7.8.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7.8.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原合同备案部门批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7.8.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7.9投标人及其投标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和严重失信记录; 7.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10月14日8:30~2016年10月20日17:30,地点: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 8.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招标文件费用须在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中通过网上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8.3招标人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8.4本招标文件使用广联达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的顺利,建议投标人使用广联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编制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4日14时30分 9.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 9.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评标标准和方法:合理低价法,评审程序如下: (1) 资格后审 开标后,首先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及合格标准见下表: 序号项目内容要求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链接诚信库,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有效 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链接诚信库,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资质证书有效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链接诚信库,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链接诚信库,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5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人及其投标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内),近一年未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的处罚和处分; 4.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a)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b)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原合同备案部门批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c)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1 《商务标》投标书格式/1.8承诺书格式)或证明材料。承诺书按规定格式签署,彩色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的,则证明材料须在诚信库备案,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并提供链接 6投标人及其投标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和严重失信记录由评委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网址:http://www.jszb.com.cn/jszb/,点击进入“曝光台”,惩戒种类选择“行贿犯罪”或“失信被执行人”,对其有无行贿犯罪和失信记录进行查询。按苏建规字(2016)3号文,投标人及其投标项目负责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自“公示开始日期”起一年内,其资格后审为“不合格”。 7联合体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未联合体投标即可
注: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资格审查材料原件; ②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承诺书(序号5)必须按规定格式签署,签章完毕后必须将彩色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其它资格审查资料(序号5、6、7除外)均按资格后审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库链接,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③电子投标文件中不能仅提供资格审查资料的诚信库链接,必须同时将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序号1~4)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以附件的形式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并确保上传扫描件与诚信库一致;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④投标文件中上传的所有彩色扫描件须清晰、无误,否则其资料按无效文件处理; ⑤诚信库中备案的资料均须清晰、无误,否则视为未提供供诚信库链接; 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11.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对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审查,否决无效投标。 11.3详细评审:详见招标文件 11.4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11.4.1.1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7家且小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11.4.1.2重要说明: 11.4.1.2.1本招标文件中的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复核计算错误后的投标报价; 11.4.1.2.2本招标文件中的有效投标文件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11.4.1.2.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11.4.2 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偏离值的绝对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第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如同等偏离(偏离值的绝对值相同)的,则评标价低的投标人排名在前, 当评标价相同时,则由投标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12.注意事项 12.1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 12.2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电子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深圳路16号)二楼大厅办理,联系电话:1377038654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超联系,电话:13770370470; 12.3招标文件从网上下载,投标文件也在网上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12.4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诚信库资料,评标现场不再审查有关原件; 12.5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同时将上述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保证金缴纳凭证交到工作人员处。 12.6本项目开标可以远程解密,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投标人可以使用编制投标文件的CA锁登录业务系统,通过远程解密模块对本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也可以将上述CA锁带至开标现场,由现场工作人员代为解密。开标时间后,招标投标平台未接收到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解密,或者解密后的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开评标系统的(开评标系统的故障情形除外),作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 12.7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到达开标现场导致其无法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出判断性评审,投标人不得对此提出异议或投诉。 12.8 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不得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将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12.9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也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在法定的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异议与投诉、受理与处理按苏建规字(2016)4号文规定执行。 12.10投标担保(一律采用电汇或转账方式) 12.10.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指定的账户。 开 户 名: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淮安市城北支行 开户账号:352201040052100 12.10.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12.10.3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凭银行办理凭证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凭证,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提前办理有关手续,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换取凭证或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12.10.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将在规定时间内,退还到各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12.10.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并提供能够证明该账户为本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307室王会计处备案(已办理过备案手续的除外)。 13.联系地址及电话: 13.1招标人地址:淮安市淮阴区刘老庄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15262732236 13.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阴区九江路119号淮阴建筑业经济园3#楼二楼东侧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3813344098 13.3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地址: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206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17-80859028 13.4围标、串标举报电话:0517-80859000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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