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中队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河子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中队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石河子市公安消防支队,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石河子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中队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河子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中队绿化工程 2.2 项目地址: 石河子市消防支队 2.3 工程投资额: 62.2693万元 2.4 建筑规模:草坪面积:9346.13㎡(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 供货期:按甲方要求进场 2.5 计划工期:日历天数 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6年 月 日 2.6 本项目招标共分 一 个标段。 2.6.1本次绿化工程招标的范围如下: 石河子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中队绿化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招标内容及范围均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三级)企业资质,具有园林绿化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石河子以外企业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登记。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项目经理。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定额计价,设招标控制价) 5. 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10月 14 日至 2016 年 10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 19:00 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 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受报名。报名时请按以上内容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拟派项目经理的证书、近三年疆内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三项);以上证件均需携带装订复印件三份(复印件需清楚、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6 年 月 日至 2016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00 时至 13:00 时,下午 16:00 时至1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石河子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 址: 石河子消防支队 邮 编: 832000 联 系 人: 张伟 电 话: 18099933263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河子市33#小区64幢 邮 编: 832000 联 系 人: 刘娜 牛雨薇 电 话: 0993-6687866 传 真: 0993-6687867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