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市河渠管理处伊滨公园中央商务段左岸、古韵段左岸及 堤顶道路右岸综合绿化养护项目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YZF-2016-44 1、招标条件 伊滨公园中央商务段左岸、古韵段左岸及堤顶道路右岸综合绿化养护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洛阳市河渠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伊滨公园中央商务段左岸、古韵段左岸及堤顶道路右岸综合绿化养护项目位于二广高速、伊河桥及开拓桥处,绿化面积约为46万平方米。 2.2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本次招标为3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一标:伊滨公园中央商务段左岸二广高速桥至伊河桥,绿化面积暂定为54467平方米,最终以财政审定面积为准,含水面保洁及堤顶单面绿化,预算控制价为39.83万元。 二标:伊滨公园中央商务段左岸伊河桥至开拓桥,绿化面积暂定为237276平方米,最终以财政审定面积为准,含水面保洁及堤顶单面绿化,预算控制价为173.5万元。 三标:伊河左岸古韵段一级橡胶坝下游至希望桥上游,伊河右岸龙门北桥至二广高速桥堤顶道路两侧,绿化面积暂定为169159平方米,最终以财政审定面积为准,含水面保洁及堤顶道路绿化,预算控制价为123.7万元。 2.3管理要求 对人工绿地及其上设施实施精细化管理,二级以上养护管理标准;对养护范围内单边水面进行保洁,达到清洁无漂浮物。 2.4养护期要求 养护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约13.5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养护标段: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具备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开标前须提供证书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2)投标人须为中小微企业(开标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开标前投标人需提供,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该《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4)投标人须提供最近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指年报(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者季报(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 (5)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主要是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允许对本项目的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投标人只能中取一个标段。 3.4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加与本项目同时发布招标公告的“关于洛阳市河渠管理处塔湾公园绿化养护项目(招标编号LYZF-2016-45)”和“关于洛阳市河渠管理处洛河凌波园湿地绿化养护项目(招标编号LYZF-2016-46)”的投标。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投标的企业请派代表携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28号四楼(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西侧)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8日上午9:30时前,地点为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河渠管理处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天泽大厦11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9-63256195 招标代理机构: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28号四楼(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西侧) 联 系 人:程海玲(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工作证编号:Lyszfcg0104) 电 话:0379-60168156 电子邮箱:lyzf0379@163.com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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