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文庙保护性修缮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房县文庙保护性修缮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十堰市文物局以十文物【2016】2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房县文化体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县文体局负责争取省专项补助经费及县财政级配套组成。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鸿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立项批复文件:十文物【2016】28、十文物【2016】13号
2.项目名称:房县文庙保护性修缮工程
3.建设地点:房县城关镇慧文小区
4.预算金额:134.52万元
5.项目的计划工期:约150日历天
6.项目的招标范围及概况:本项目拟在保持现有建筑主体结构的基础上,遵循 不改变文物原状 、 最小干预 等原则,对修正部位进行保护性修缮,内容包括屋面翻新及木结构拆除;木结构工程、地面翻修、外门窗工程等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建筑面积为221.3平方米。
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部优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具备省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从业资格证书,且在此期间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预算员)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以上人员提供最近三个月加盖社保专用章的社保证明;
5.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的记录。
6.施工申请人需具备近三年(2012年12月起至2015年12月,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县级及以上文物保护修缮或迁移工程施工业绩。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后审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作废标处理。
五、投标人报名:
投标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开户行许可证2、法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二代证)原件3、项目经理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五大员岗位证书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项目管理人员社保证明(近三个月)5、以及近三年内类似项目业绩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否则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报名时间:2016年 10 月 14 日 2016年 10 月 18 日(法定节假日正常报名)17:30时止(上班时间:上午:8:30 12:00,下午14:30 17:30)
报名地点: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房县市场路4号县发改局三楼)。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报名时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招标文件邮寄的方式。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房县市场路4号县发改局三楼)。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不召开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
九、联系方式
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19-3241234
招标人:房县文化体育局
联系人:许均 电话:1337782256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鸿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联系人:张蓓蕾 电话:1587269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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