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 卢浮原著 项目二期园林景观及室外排水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卢浮原著)2016-03
我公司开发的 电建地产?卢浮原著 项目,经审批准予建设。为择优选定项目二期园林景观及室外排水工程合作单位,现决定对该项目二期园林景观及室外排水工程进行招标,凡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备规定资格条件、有意投标的企业法人,均可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名称:湖南金光华海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 电建地产 卢浮原著 项目(以下简称为 项目 )。
3、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及其文件号:长县发改备:[2014]40号和 [2014]59号。
4、项目建设地点(包括四至范围):本项目位于天心区暮云镇高云村,北邻中信数码港、西邻御邦财信达人高档小区、东邻长沙理工大学云塘校区、南临万家丽路。
5、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33985㎡,净用地面积195980㎡,综合容积率1.73,建筑密度28.6%,绿地率35%。本项目规划部门审查通过的总平面图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用地面积为233985平方米,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26410平方米。
6、项目投资:约254532万元。
7、资金来源:自筹。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范围概述如下,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投标须知的相关内容。
1、招标范围: 电建地产 t;卢浮原著项目二期园林景观绿化及室外排水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室外景观、园建、人行道路、机动车道、隐形消防车道及消防登高面、广场、停车场、出入口工程;大门、永久围墙工程、园林桌椅购置及安装;雕塑、喷泉、水池、环廊、道路及其他建筑小品建造;灌溉工程;室外综合排水工程;园林景观照明工程;区内植被、种植土、乔木及灌木栽植;养护及养护期维护费用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发包人指定的工作内容。
2、工程规模:本工程景观面积为24779.6 m2。
3、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4、工期: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本工程分两个组团分期进场:
4.1、一组团预计进场时间为:2017年09月30日(具体进场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60天;
4.2、二组团预计进场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具体进场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60天。
投标人作为有经验的承包人,已充分考虑项目分期分批进场施工因素,除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格一律不予调整。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的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业绩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专业资质,注册资金达1000万以上。
2、投标人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至2016年09月相似工程3个以上。
3、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经理须具备土建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5、提供2016年3月至2016年9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加盖劳动保障部门公章及公司公章,并提供12333社保网站查询记录
6、应有稳定的专业队伍。
7、具有相应的设备及办公场地。
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经营业绩及商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负债经营、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投标人近五年从事房地产行业成功案例、合同复印件及联系人。
10、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在近一年内有不良记录者,将取消投标资格。
11、投标人有不满足以上各项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12、在长沙市有固定的、符合资质条件要求的售后服务机构。
13、无市场不良行为,不是项目开发所在地政府禁入单位。
14、当地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条件。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投标人(被授权人)需携带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8日至2016年10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长沙经开区板仓路开元鑫阁2栋6楼H座。
六、招、投标时间安排:
1、标书售价:500元/份。
2、售标时间:2016年10月18日至2016年10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发放标书地点:长沙经开区板仓路开元鑫阁2栋6楼H座。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1月07日上午9:00时。
5、投标递交地点:长沙经开区板仓路开元鑫阁2栋6楼H座。
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8、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徐敏; 联系电话:0731-86969178 手机:18874139418
9、投标保证金:
(1)金额为:领取招标文件时交纳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小写( 20000元)。
(2)提交方式:银行转账。
(3)到帐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5日9:00时以前。
(4)收款单位:湖南金光华海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开户行: 建行长岭支行。
(6)帐 号:4300 1791 0610 5250 4705 。
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标或无效投标。
七、资格审查:本次招标 实行资格[后审]。
八、投标保证金没收条件
1、投标人有腐败或欺诈的行为;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
3、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进行合同签约;
4、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九、免责声明:
参与本次投标的公司,如在招标信息的获取及投标过程中发生意外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等,责任自负,招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