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平邑金线河省级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与恢复施工建设项目已由县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邑县卞桥镇人民政府,由县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平邑金线河省级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与恢复进行施工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平邑金线河省级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与恢复共一个标段:巡护步道1440米、围堰6048m3、闸板1处、界柱20个、标牌5个、宣传牌1个、植被恢复1200㎡、行道树500棵等工程(详情见工程量)。 2.2计划工期: 60 天。 2.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4招标范围:平邑金线河省级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与恢复所有施工项目(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项目编号:PY2016GC06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必须承担过类似项目);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本工程于 2016年 10 月 13 日至 2016年 10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4 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平邑县城银花路与滨河东路交汇处,平邑县政务大厅三楼)报名。 投标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4.1.1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4.1.2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4.1.3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延期需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4.1.4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书)须具有相应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同类项目施工经验,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施工技术人员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及当地人社部门出具的2015年度社保基金足额缴纳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相关人员一经确定,不得变更,否则视为转包工程。 4.1.6近年来拟承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承揽同类型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原件、复印件留存) 4.1.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1.8投标单位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红章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注明“平邑金线河省级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与恢复施工投标报名资料”字样。 注: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6年 10月 13日至 2016 年10 月 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4 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平邑县城银花路与滨河东路交汇处,平邑县政务大厅三楼) 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6年11月4日上午9时30分。 6.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平邑县卞桥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刘主任13589674465
代理机构: 临沂佳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工18615396117
2016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