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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2669131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广东五华县城污水管网工程琴江两岸河堤二期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项目名称 五华县城污水管网工程琴江两岸河堤二期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批复文号 华发改【2014】245号与华发改【2016】154号
  批复单位 五华县发展和改革
  招标人 五华县供排水管理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梅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五华县城污水管网工程琴江两岸河堤二期工程勘察设计
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华县城污水管网工程琴江两岸河堤二期工程已由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2014】245号与华发改【2016】15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五华县供排水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性质:新建工程。
2.2工程名称:五华县城污水管网工程琴江两岸河堤二期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3工程地点:五华县琴江两岸河堤段(人民公园至堤防管理所截污口)。
2.4建设规模:人民公园至堤防管理所截污口,全长约2320米。
2.5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地面高程测量、地形图修测、地下管线探测等);所有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设计变更修改、施工图送审配合、相关报建配合、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及配合阶段验收及档案整理、竣工图编制等;整个工程设备采购、施工总承包、试运行、验收服务及保修期维护等。
2.6本次发包工程估价:2143.96万元。
2.7承包方式:按实结算下浮7%
2.8资金来源:中央财政城市管网专项补助资金。
2.9工期: 勘察设计工期:50日历天(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部门审查时间);设备采购及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2.10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1.1投标人必须具备勘察、设计、施工等方面的能力,投标人可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自的分工,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
3.1.2企业资质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1.3施工负责人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投标人是省外企业的,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3.1.4设计负责人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给水排水)或给排水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
3.1.5勘察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
3.1.6投标人(或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下同)办理正式IC卡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具备以上第3.1点要求的独立法人单位或联合体均可参加本工程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主办方及各自分工,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3个)。
注: 如联合体投标的,拟派人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需提供近三个月(2016年7月至9月)缴纳社保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复印件。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0 月 18 日至2016年 10 月 24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详细地址)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4.3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资料要求:投标申请函(格式自定)、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提供)、勘察、设计、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证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
4.4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同时提交原件核查。须按顺序排列打印封面、目录,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如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申请人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施工、设计、勘察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报名须提交的资料现场报名。不符合要求的不接受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11 月 08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 14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五华县供排水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五华县前进街水务局九楼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科华街
                                              251号A3栋4楼 
邮    编:    514400                 邮    编: 510640 
联 系 人:廖先生                      联 系 人: 李 工 
电    话:0753-4321919                电    话:020-85530826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五华县城污水管网工程琴江两岸河堤二期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1)            负责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确保本项目工程按质按期顺利完成并移交;负责本项目的工程变更索赔及决算等相关事宜;
2)        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并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建设期间的施工配合工作。
3)       负责本项目的勘察工作,按设计单位提供的勘察要求完成勘察工作,负责建设期间的施工配合工作。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四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发布人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6-10-18

报名期限: 2016-10-182016-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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