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浙江卢家山护坡复绿工程总承包(交易登记号:CC16GC06022)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670137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浙江
工程名称:

浙江卢家山护坡复绿工程总承包(交易登记号:CC16GC06022)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卢家山护坡复绿工程 已由 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北区发改基〔2016〕73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洪塘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 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洪塘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人为 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江北区洪塘街道及慈城镇辖区的户家山。 
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约6.8公顷。 
    招标工程最高投标限价:  2260  万元。其中包括勘察费、设计费、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及招标文件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其它费用。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缺陷责任、保修责任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等。 
    设计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  250  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为  220  日历天】。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及施工能力: 
具备:①风景园林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地质灾害设计甲级资质;③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壹级资质;④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上述①和②和③资质的联合体。或具备上述①和②和④资质的联合体。 
3.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园林绿化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园林绿化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一名及岩土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一名(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园林绿化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岩土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工程地质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2013年10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查询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经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应在2016年 11 月 4 日11时00分之前,将招标文件中《检察院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五证合一的单位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法人章)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处。 
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或提交后更改人员的,需自行前往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人民检察院查询,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由检察院出具的《宁波市检察系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原件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并经该系统审核通过。(如有) 
(2)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信用评价等级须在C级及以上(信用评价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提供的勘察设计企业信用信息和施工企业信用信息为准,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牵头人的设计信用等级和承担勘察任务、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的勘察、施工信用等级均须在C级及以上)。(如有) 
(3)施工负责人在本工程施工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施工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如有) 
(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5)如投标人施工资质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资质投标的,需提供拟中标后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资质的分包单位资料;如投标人施工资质以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资质投标的,需提供拟中标后将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资质的分包单位资料。各项专业分包资质均须符合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质。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0 月 20 日至2016年 10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时,13:30~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15号窗口(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尚志路60号)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及各方成员都需提供) 
(2)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3)单位介绍信(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及购买人身份证明。 
(4)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注: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若未提交上述资料或资料不全及模糊不清者,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通过。 
4.3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并完整填写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及相关信息。 
4.4招标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jbggjy.cn/)网页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需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5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11 月 11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尚志路6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时间:2016年 10 月 20 日至2016年 10 月 26 日。 
7.投标担保 
7.1 金    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形    式: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收 款 人: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320020010120100163515。 
7.2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 11 月 7 日 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本章“投标须知”第3.4.2条款,同时退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咨询电话:0574-8389036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洪塘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海曙区布政巷16号科创大厦1911室 
联系人: 徐莉、毛工 
电话: 0574-83890351 
传真: 0574-83890363 

报名期限: 2016-10-20201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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