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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2670355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镇江福因阁的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项目编号ZJDT201609340项目名称福因阁
标段编号ZJDT201609340-01;标段名称福因阁;
1. 镇江市丹徒区长山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已经镇江市丹徒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镇江华航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丹徒新城十里长山南坡山腰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440平方米,工程总造价约33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11月 15日—2017年3月15日
每位投标申请单位可同时参与上述 1个标段的投标。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一标段:福因阁工程;建筑面积约440平方米,工程总造价约330万元设计图纸范围内古建、安装工程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
(2)拟选派经理资质等级: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
(3)企业业绩、信誉:须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4)项目经理业绩、信誉:须提供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投标项目经理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否则其预审文件将被拒收。
(6)各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于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万元;投标保证金实行网上支付(户名:镇江市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932004010021398894,开户行:邮储银行丹徒支行)。(联系电话:0511-88991767)。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电汇时,必须将“保证金缴纳码(8位数)”填写在电汇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处。
a.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加报名单位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b.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只需在开标时将《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原件递交招标人,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1. 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2.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标保证金。
3.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4、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6.其他条件:(必要条件)
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⑶、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⑷、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⑸、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⑹、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⑺、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需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名, 需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与建筑施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项目经理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16年7月、8月、9月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其他人员的配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配备。
2.以上所有证书原件需扫描后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3.依据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规定,施工企业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施工合同备案时,应同时将施工合同附件“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中的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及其他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备案。经一体化平台备案的关键岗位人员,系统自动锁定,未经解锁的,无法在其他工程项目中进行投标和施工合同备案;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⑽、业主有权拒绝以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⑾、本地施工企业需要携带建管处出具的已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证明原件,外地施工企业在中标后办理相关手续。
(12)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查询企业及项目经理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为资审不合格。注:查询步骤: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网址: http://www.jszb.com.cn/jszb/,点击进入曝光台,惩戒种类选择行贿犯罪进行查询。失信惩戒按【2016】3号文执行
(13)投标时少于3家,重新公告。
7.请申请人登录 http://222.186.125.129/zjhynew,于2016年10月20日00:00至2016年10月25日 24:00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512527507)
11.工程招标定标实施细则:
(一)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的评标方法,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① 、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其中投标报价100分。
② 、投标报价分值计算(100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 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家以下时,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公证处公证员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6 %、97%、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C=A×K1×Q1+ B×K2×Q2;Q1的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Q2=1-Q1;K1的取值范围为: 96 %、97%、98% ;K2的取值为: 98%  ;Q1、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当事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委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采取方法一;方法二; 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4、技术标的审查:由评标委员会的技术标评委审查技术标是否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要求,如在施工方案中存在严重缺陷、不能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则判定为不合格技术标书,不进行商务标书的评审(严重缺陷指: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方案中重要施工工序缺项以及评标委员会大多数评委认定为严重缺陷的)。
③、计分规则:
各单项分值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进行计分,然后取小组平均分,各单项平均分相加后即为总分
④、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招函[2016]9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用投标人的CA登录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提出异议或投诉,纸质的异议或投诉一律不收,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电话,丹徒招标办:0511-88991638)
(二)、定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③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对于恶意报价行为,评委会可以直接否定其投标。
12、差额保证金:工程施工招标的中标人除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1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中标单位须按中标价的10%交纳履约保证金。
14、付款方法:工程施工期间不支付建设资金,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当年年底开始支付合同总额的40%,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二年付至合同总额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三年待项目审计后付清余款(不考虑利息)。
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孙工      传真:         电话:13914567377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学府路中建大厦12楼
联系人:严宏生            电话:0511-84495078
       邮编:                          E-mail: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0月25日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6年10月20日

报名期限: 2016-10-202016-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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