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70490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滨湖西郡二期园林景观项目一标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滨湖西郡二期园林景观项目一标段工程已由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潭发改投 [2011]36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湘潭城市棚户区改造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滨湖西郡二期园林景观项目一标段工程2.2 建设地点:砂子岭以西,北临长城乡渔场,西至湘潭市计算机学校,东侧为107国道2.3 规 模:滨湖西郡二期园林景观项目一标段包括景观、苗木、亮化、附属道路及市政排水,建安造价约330万元。2.4 施工工期:100日历天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第279号要求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相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的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查询网页或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的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查询网页或入湘施工登记证;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配备且无在建工程;3.4 投标人必须携带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带可扫描的二维码的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网络查询页面或有效的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的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查询网页或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身份证、办理USB锁的授权委托书;以上原件和加盖公章的一份复印件,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USB锁,所有投标人须在2016年10月26日17时(北京时间)前办理好本项目USB锁认证,投标方为有效。已经办理过的不需要再办理。按照“三证合一”政策依法取得具有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单位,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的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查询网页或入湘施工登记证。3.5投标人必须按照潭资源交易【2016】6号文件《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专户相关事宜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投标保证金账号备案,办理《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确认书》并经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后,方能参加投标。已办理备案的不再办理(包含已在原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备案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提交账户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账号备案要求详见http://www.xtcin.net/article/detail.jsp?lmbh=287&N_ZYBH=5014)。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以现金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请从2016年10月20日~2016年10月26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tcin.net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清单。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与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9日09时3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以及未按6.1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行政监督本次招标活动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31-58262625。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规定,各投标单位不得围标、串标,不得借用其他单位资质或采取挂靠其他单位等手段参与本项目投标,一经发现,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中标,取消中标资格,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0.系方式招 标 人:湘潭城市棚户区改造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平政路街道湖园路16号联 系 人:胡建伟联系电话:13786203159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解放南路289号二号办公楼三楼301室联 系 人:黄昕电 话:18773202733 邮 箱:2838569780@qq.com |
报名期限: | 2016/10/20至 2016/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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