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江苏宿迁市宿城新区南海路滨水景观带景观工程的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671158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宿迁市宿城新区南海路滨水景观带景观工程的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项目编号3213021609290201项目名称宿迁市宿城新区南海路滨水景观带景观工程
标段编号3213021609290201-BD-001标段名称宿迁市宿城新区南海路滨水景观带景观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6年10月22日公告结束时间2016年10月28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宿迁市宿城新区南海路滨水景观带景观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13021609290201-BD-001
宿迁市宿城新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宿迁市宿城新区南海路滨水景观带景观工程已经宿区发改批[2016]7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迁市宿城区,东至南海路,西至为民河,南至青海湖路,北至清水河
1.2工程规模:总投资约550万元
 1.3工    期:12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1.5.1绿化工程:绿化工程完工后根据验收情况支付至合格工程量总价的40%,管养一年后支付至合格工程量总价的70%,管养两年后到期根据最终验收情况按审计结算价支付余款;
1.5.2除绿化外的其他工程:完成合同工程量的50%,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格工程量的65%;经宿城区审计局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5%;余款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质保期全部满一次性付清(工程质量保修金不计息)。
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施工过程中工程款的支付必须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项目负责人签发付款证书后发包人方可支付。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宿迁市宿城新区南海路滨水景观带景观、绿化、厕所、雨污排水、照明等工程施工招标(包含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3.1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3.2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人民币伍佰肆拾捌万肆仟伍佰壹拾叁元叁角叁分(¥5484513.33元);
3.3本工程发包价:人民币肆佰陆拾陆万叁仟壹佰柒拾元贰角叁分(¥4663170.23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林业或植保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d、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材料;
4.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8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507房间,联系电话:0527-84387296);
4.3.9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A3级。友情提醒:1、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2、根据宿信用办【2016】20 号文件要求,2016 年 8 月 20 日之前出具且在有效期之内的报告,应按 2016 年版标准出具跟踪报告,使用以跟踪报告为准。 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宿迁市招标投标领域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 (试行) (2016年版) 》 标准规范对第三方信用评估报告进行更新办理。
4.3.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如你公司对本招标工程感兴趣,请于2016年10月22日08时30分至2016年10月28日 17时30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qggzyjy.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王超 ,咨询电话:0527-84396020 客服热线:400-850-33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qggzyjy.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唐杉杉,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不采用面谈方法。
7.投标文件的提交
7.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日 14时30分;
7.2开标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便民方舟”十一层(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人防大厦向西300)】;
7.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宿城新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宿迁市宿城新区
联系人:刘茂凯  联系电话:1300349000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府苑小区商住楼A座3楼
联系人:张云   联系电话:0527-84355583   传真:0527-84355582

                      2016年10月 21日


报名期限: 2016/10/22201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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