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龙岗乡卫生院挡土墙、围墙、路面硬化、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石城县龙岗乡卫生院挡土墙、围墙、路面硬化、绿化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一、招标单位:石城县龙岗乡卫生院。 二、工程名称:石城县龙岗乡卫生院挡土墙、围墙、路面硬化、绿化工程。 三、工程地址:石城县 龙岗乡卫生院院内。 四、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五、工程规模:约 49 万元。 六、招标内容: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七、工期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 60 天内完成。 八、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合格规范标准 。 九、评标方法:报价承诺法(石城县小额工程评标办法)。 十、 对投标人要求: (1)、投标企业资格要求:具备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 (含叁级) 资质;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单位。 (2)、投标单位在开标现场须提供: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单位需要提现场递交一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证书(并附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开标时现场委托人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必须到场)、本项目招标资料费凭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投标承诺函。 ③、如未能按规定提供材料的投标单位则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 十二、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 凡符合上述规定,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2016年 10 月 24日至2016年10月31日(购买时间:上午8:30-12:00、下去15:00-17:30节假日除外)到江西金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石城分公司购买,地址:石城县琴江镇东城、东环路68号(东环路与彩灯路交界处)二楼201室,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并交纳招标文件、图纸费及软件维护费(逾期无效);招标文件资料费400元/份。售后不退。 2、 中标单位必需支付本工程代理费5000元。 十三、开、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11月1 日 15 时 00 分。 十四、其他: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如因招标人原因引起招标活动时间的变动,招标人将在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 (3)中标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应在三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为自动弃权。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三日内携带公司相关资料原件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否则为自动弃权;中标人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若发现转包或分包,将取消本次中标资格。 招标单位:石城县龙岗乡卫生院 法定代表人: 黄小平 联 系 人: 黄小平 联 系 电 话: 13576798672 招标代理单位: 江西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石城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 恒 平 联 系 人: 郭 扬 君 联 系 电 话: 18907973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