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6143 开标时间:2016-11-18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台江区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614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老药洲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由福州市台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台发改[2015]4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台江区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台江区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老药洲路沿线(含老药洲4、16、24号、粉干卤味店、建新服装批发市场、南台商部1、2号楼、小商品批发市场1、2号楼、古街商厦1、2号楼、光明村小区1-4号楼); 2.2. 工程建设规模:综合整治共计15幢楼;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老药洲路沿线(含古街商厦、建新小区、小商品批发市场、南台商都、光明港新村及木质板房等)共计15幢楼;包括外墙面修缮、旧门窗更换、加设空调架、空调移机、加氨等修缮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2801348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全部为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根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7.2投标人不存在“采用除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以外的数字证书(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的”; 3.7.3投标人不存在“使用超过1个匿名报名号上传本单位投标文件的情形”;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实行网络递交的通知》(榕建综[2009]43号文)及《关于印发<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榕建综[2010]37号) 。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5日9时00分至2016年10月31日17时00分通过 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电子招投标系统客户端 (V4.5.1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 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台江区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186号桂园商务大厦21层 ,邮编: 350009 电子邮件: / 电话:0591-83369460 联系人:郭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6层,邮编: 350001 电子邮件:136712306@qq.com 电话:0591-87618255,传真:0591-87665805 联系人:吴志伟、陈煜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