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2016-176号
本招标项目兰溪市南门湿地公园景观改造工程 已由兰发改投[2016]7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项目法人为兰溪市水务建设工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兰溪市水务建设工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兰溪正大开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本工程位于南门大桥北桥头位置下游溪滩滩地,东临婺江,南对衢江,西接兰江,为三江交汇的核心区域,主要建设工程内容包括码头、栈道、观景平台、景观台地及广场铺装、绿化等。本工程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所示工程。工程造价约1400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1.2工期: 360 日历天。 1.3质量标准: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企业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一级资质; (2)水利水电工程资质企业必须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2.2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2)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投标企业的个人社保缴纳清单(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3)水利资质企业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书;城市园林绿化资质企业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材料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上岗证书。 2.3其他 (1)水利资质企业的“ 三类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应持有任命文件。 (2)水利资质企业拟派项目组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3年11月8日起至2016年11月8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或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4)水利资质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浙江省范围内的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不良行为记录查询结果为准),城市园林绿化资质企业自投标截止日起上溯2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由投标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2.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且必须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为牵头企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0月31日工作日的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兰溪市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裙房四楼)。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光盘每张100元,售后不退。 4、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须由本单位专职交易员携带以下资料前来办理: 4.1企业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 4.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原件或资质等级证书二维码能够被识别的复印件(未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原件且资质证书复印件上的二维码不能被扫描识别的不得报名); 4.3水利资质企业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任命文件; 4.4城市园林绿化资质企业需提供《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需兰溪市建设局备案); 4.5兰溪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6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一览表及相应证书; 4.7须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投标企业的个人社保缴纳清单(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4.8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加盖联合体双方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以上资料均应递交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7日9:30时;地点为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裙房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xztb.gov.cn)上发布。
联 系 人:叶女士 李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67901812(561812) 0579-88899082 0579-88889008
兰溪市水务建设工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兰溪正大开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