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庙子镇河南村洪洛河护岸加固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栾川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栾川县河南村洪洛河段位于庙子镇河南村,该段因新建安置小区,居民众多,河道仅局部存在堤防护砌,为干砌石,部分地段没有堤防,汛期洪水严重危及到当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2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本次招标为1个施工标,招标内容如下: 本次庙子镇河南村洪洛河护岸加固工程主要治理内容:对河道桩号0+000~0+240进行开挖疏通,河道左岸桩号0+000~0+240采用M10浆砌石护坡护砌,护砌总长240m 2.3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4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专业贰级建造师(含)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出具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 4.1 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1月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投标的企业请派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栾川分公司(栾川县兴华东路龙山花园小区门口三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含相关资料),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栾川县水利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地 址:栾川县兴华路 电 话:0379-66831702 代理机构: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28号 邮 编:471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9-60168156 0379-80882653 电子邮件:lyzf0379@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