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就安阳高新区长江大道绿化补栽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欢迎国内有供货、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安开财采购[2016]75号 二、采购项目:安阳高新区长江大道绿化补栽工程采购项目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投标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 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有证件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注明日期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如果投标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另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料须将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查验。 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谈判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付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四、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发售地点 于2016年 10月 26 日至2016年 11 月 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去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安阳市文峰区二果园天侣家园5号楼1单元3楼东)领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11 月 2 日 9 时 00 分。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 六、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刘丽霞 联系电话:13837270766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二果园天侣家园5号楼1单元3楼东 联系人:韦女士 联系电话:15515117851 八、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经谈判小组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安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网》上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送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如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全文详见“安阳招标采购网—政策法规”栏目。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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