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序号: LYSG2016- 274-234
本招标项目龙游城区绿道(一期)景观亮化工程已由龙发改中[2016] 105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游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出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在龙游县城区,审定预算价:3408133元。龙游城区绿道(一期)景观亮化工程,其内容庭院灯安装、调试等,计划施工总工期为30日历天。招标内容为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龙游城区绿道(一期)景观亮化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项目适用《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游县建筑施工企业 监理单位诚信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15]103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有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资质的。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相关规定,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两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指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并公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未被记录不良行为的上述行为不作为认定依据)及无浙检会(预)[2004]13号文件规定的工程建设领域行贿行为。
3、电子评标
本工程实行电子评标,投标单位自行下载由品茗格式转化后的工程量清单,组价后自行刻录光盘。联系电话:15157005077,徐先生。评标软件技术服务费200元/份。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叁万元、席位费400元及品茗服务费200元请在2016年 11月 10日15:00时之前到319室办理,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形式递交。(备注栏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结束在投标有效期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收款人: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龙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北分社(或龙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帐号:201000013409698。缴纳保证金后,应持IC卡到交易中心确认。地址:龙游县荣昌广场西侧便民综合大楼三楼319室。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资料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自行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lyxztb.com),招标文件 200 元/份,开标现场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售后不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形式购买,电子文档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参加报名或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一定为合格的投标人。(未办理IC卡的,请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看办卡相关事宜的通知。浙江省外企业在购领招标文件前凭省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进浙备案(公示)等材料到县监管办102室办理确认手续)。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16年 11月 11 日 9 时 30分,地点为龙游县荣昌广场西侧便民综合大楼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5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游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游县龙洲街道西湖沿路一号 地址:龙游县荣昌大道254号荣昌大厦七楼
联系人: 朱女士 联系人:杨建平
电 话: 13575677462 电 话: 15869070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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