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消防大队第二消防中队地面硬化、管网、 绿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延津县消防大队第二消防中队地面硬化、管网、绿化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延津县公安消防大队;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延津县消防大队第二消防中队地面硬化、管网、绿化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6】159号 2.3招标内容:地面硬化、管网铺设、绿化篮球场、训练塔、吃水井、变压器等建设项目。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含漏项部分)。 2.5建设地点:延津县境內 2.6工 期:9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工程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部门颁发的壹级凿井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7投标人近三年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至少2份;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至少1份; (证明文件包括: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 3.8投标单位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应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出具时间应为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止;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7日至2016年11月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综合服务大厅(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领取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审核,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需要携带、提供任何资料。 4.3招标文件500元 (包含图纸和清单),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11月18日9:30整(北京时间),地点为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津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李韬 电 话:13462223792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17073503578 8、监督电话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发改委 0373-7697098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