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江苏天发路北延绿化工程的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674856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天发路北延绿化工程的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项目编号HAX201610281997项目名称天发路北延绿化工程
标段编号HAX201610283433114940;标段名称土方施工;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6年10月28日公告结束时间2016年11月7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南通市建设工程天发路北延绿化工程土方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发路北延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县城东镇;
  (2)工程规模:需土方量约4.3270万立方米。
  (3)招标范围:绿化土方施工。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2月2日;总工期:1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5)质量要求:合格;           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招标内容建设规模合同估算价
(万元)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项目负责人等级
HAX201610283433114940绿化土方施工土方量约4.3270万立方米77.886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含临时)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含临时)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至少20辆重型自卸货车(核定载质量≥8000kg)的车辆运输能力。车辆必须为本公司自有(公司自有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股东、公司员工)或租赁,公司自有的需提供发票、公司员工的养老保险和劳动合同、股东身份证明的相关材料,租赁的需提供《运输设备租赁合同》予以证明。同时每辆运输车辆均具有有效证件:驾驶证(年检合格)、行驶证(年检合格)、保险合同等。 
2、投标单位必须具备至少4台挖掘机(型号不限)。挖掘机必须为本公司自有(公司自有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股东、公司员工),需提供发票、公司员工的养老保险和劳动合同、股东身份证明的相关材料。
1、2所需材料需提供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业绩要求:无;
(8)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书。
(9)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8日到2016年11月7日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招投标系统,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7日9时00分,本工程为全程化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评标系统,开标时须携带CA证书、刻有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的普通光盘(或U盘)及投标保证金电汇单复印件至开标现场,本工程不接受远程解密。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等招标信息同时在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
7.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5万元整。
8.本工程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镇开发区迎宾路199号地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邮  编:226600邮  编: 
联 系 人:王 舟联 系 人:陈霜
电  话:0513-88761058电  话:0513-81819572

报名期限: 2016/10/28201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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