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木舒克市西扩1.83平方公里道路绿化 项目(工程施工五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图木舒克市西扩1.83平方公里道路绿化项目(工程施工五标段),已由图木舒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图发改发【2016】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图木舒克市绿委办,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图木舒克市 2.2 建设规模:新建图木舒克市西扩1.83平方公里宝华路、太华路、昆仑西街等种植乔木,改善城市西城区绿化效果。 2.3招标范围:新建图木舒克市西扩1.83平方公里宝华路、太华路、昆仑西街等种植乔木,改善城市西城区绿化效果;详见招标文件。 2.4计划工期:2016年11月25日开工—2016年12月9日竣工(总工期:1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施工划分为5个标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报名时请提交: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拟派建造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提供授权委托人的社保证明)、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等原件以备审查,如不能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拟派建造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除外),可提供上述证件的公证件均视为有效。另疆外企业需提供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师外企业需提供师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资质登记备案证明。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留存)。以上证件是证明投标人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必要证件,投标人必须提供全部证件,如缺任一证件都将不予报名。 注:由于一体化平台试用阶段,投标单位需在线上和线下同时报名缺一不可。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1月4日,每日上午 10 时至 13 时,下午 16 时至 19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喀什市文化路静安小区一区8号楼2单元2楼222室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11月21日上午11: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分中心(图市市政府二楼第三分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兵团政务网、第三师政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图木舒克市绿委办 地 址:图木舒克市 联 系 人:吴铎 电 话:0998-570109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文化路静安小区一区8号楼2单元2楼222室 邮 编:844000 联 系 人:张帆 赵丽 电 话:0998-2879676 8. 监督电话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监察局:0998-2521466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招标办:0998-2521679 9. 公告日期:2016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