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大道南段拓宽改造(绿化)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弥勒大道南段拓宽改造(绿化)工程已由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局以弥发改复(2015)1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为自筹100%,招标人为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景观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弥勒市。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弥勒大道南段拓宽改造(绿化)工程图纸所含内容。 2.3计划投资:约1680万元。 2.4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弥勒大道南段拓宽改造(绿化)工程的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省外入滇投标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入滇备案证或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云建建[2015]342号)的要求进行基本信息登记,并提供相应的基本信息登记证。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1月1日至2016年 11月7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工业园区八号路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持单位介绍信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和电子光盘。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 元(含电子工程量清单光盘),不支持邮购,售后不退。 4.4为方便招标代理公司统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请各投标人在报名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递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拟任项目负责人岗位证书(或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或可自行到检察机关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 11 月23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工业园区八号路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www.ynggzyxx.com)、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网(www.ynzb.com.cn)、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网址:www.hhzy.net)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 人: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 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弥勒市吉山北路 地 址:蒙自市鑫源苑六栋三单元 二零一室 邮 编:652399 邮 编:661000 联系 人:刘宝元 联 系 人:马超 电 话:13887389119 电 话:13312673424 传 真: 传 真: 二○一六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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