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正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广东海丰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的委托,拟对 海丰县大湖区湿地保护区景观工程-绿化、木栈道、入口广场铺贴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610-199042-0010 二、采购项目名称:海丰县大湖区湿地保护区景观工程-绿化、木栈道、入口广场铺贴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736,604.06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六、供应商资格: 1、响应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报告、税务登记证副本、社保登记证或相关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供应商必须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供应商拟委派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专职安全员必须具备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具有岗位证书。 6、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汕检发预字[2011]13号文)规定,必须对本项目报名供应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本次投标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要求,广东省外的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也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 年11 月03 日 至 2016 年 11 月 07 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正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尾市区和顺下村安置楼壹栋叁梯402号)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6 年11 月11 日14 时0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汕尾市区和顺下村安置楼壹栋叁梯402号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6 年11 月11 日14 时0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汕尾市区和顺下村安置楼壹栋叁梯402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6 年 11 月 03 日 至 2016 年 11 月 07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海丰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地址:附城镇西闸丽江桥头 联系人:林少娜 联系电话:0660-6863550 传真:0660-6863550邮编:5166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正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尾市区和顺下村安置楼壹栋叁梯402号 联系人:黄展彬联系电话:0660-3802208 传真:0660-3802208 邮编:5166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林全富 联系电话:0660-3802208
发布人:广东正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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