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市政园林管理中心的委托,对行政中心二期绿化养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东采公〔2016〕773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行政中心二期绿化养护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31,040.00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货物服务名称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单位:元) A包行政中心二期绿化养护项目详见采购文件1,031,040.00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投标人具有由业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1月02日至2016年11月08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中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A5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现场购买: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若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7)由业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由业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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