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76821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西 |
工程名称: |
广西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陆屋临港产业园陆屋高速入口至陆屋火车站道路绿化工程(GXZC2016-J2-HCLS-0147) 竞争性谈判公告 |
工程简介: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陆屋临港产业园陆屋高速入口至陆屋火车站道路绿化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陆屋临港产业园陆屋高速入口至陆屋火车站道路绿化工程 二、项目编号:GXZC2016-J2-HCLS-0147 三、采购项目内容:陆屋临港产业园陆屋高速入口至陆屋火车站道路绿化工程,建设地址在灵山县陆屋镇,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463169.27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六、竞标人资格:1、竞标人必须是国内注册(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竞标人;2、竞标人必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钦州市政府采购活动的竞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在开标会截止日期前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11月3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11月7日止(工作日),每日8:00-12:00时,14:30-17:30时; 2.发售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灵山县江南路22号);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每本 250 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 4.发售条件: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为三证合一,可不提供)正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如为三证合一,可不提供)正副本复印件;(2)、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证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3)、拟派本项目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的上岗证复印件、安全员培训考核合格证(C证)复印件;(4)、报名人的介绍信原件;(5)、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建造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6)、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2016年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注:以上材料须有效且齐全,属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且原件核查,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认,复印件模糊或字体不清晰,将不接受报名。 八、竞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竞标人应于竞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7日17时00分)前将竞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灵山项目管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灵山支行丰江分理处 银行账户:4500 1657 5550 5070 2533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竞标人应于2016年11月8日16时0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钦州市永福西大街27号碧海大厦B603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2016年11月8日16时00分整截标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另行通知。地点:钦州市永福西大街27号碧海大厦B603室,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原件,竞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一、本次竞争性谈判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灵山县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灵山县财政局四楼 联系人及电话:欧阳可森 13877711162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灵山县江南路22号 项目联系人:谢羽佩 联系电话:0777-6662332 3.监督部门: 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电话: 0777- 6428581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1月3日 |
报名期限: | 2016/11/3至 2016/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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