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汴京公园东护城河清淤工程 二次谈判公告 开封市汴京公园东护城河清淤工程已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开封市汴京公园,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先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开封市汴京公园东护城河清淤工程 2、项目编号:汴财谈(2016)135号 3、项目预算金额:174323.69元。 4、质量要求:合格。 5、工期:15日历天。 6、项目地点:汴京公园东护城河。 7、项目范围:东护城河591米河道清淤及河道部分护坡二层平台约1200平方米杂草清除、平整。 二、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有效的继续教育证书(如需继续教育),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供应商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投标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供应商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 三、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16年11月4日至 2016 年 1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5013室 9号窗口(开封市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购买招标文件。项目经理需持有效身份证件现场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报名时携带:1、营业执照;2、资质等级证书(已换发新版资质证书并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以及资质证书二维码标识查阅企业相关信息的,不用出示新版资质证书原件,但要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及以上网站的企业资质网页查询信息);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如需继续教育)、无在建承诺;5、授权采购代理机构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及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注: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谈判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3、本项目不支持邮购谈判文件。 四、谈判文件接收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1日9时30分。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谈判有关信息: 谈判时间:2016年11月11日9时30分。 谈判地点: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项目经理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参与谈判,否则,视为自动弃标。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本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开封市汴京公园 地址:开封市汴京路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18236571118 采购代理机构:开封市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北土街9号院8号楼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1-23388358 开封市汴京公园 开封市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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