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文昌阁大殿保护性修缮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安文财2016-SHZB-129-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阳市文昌阁大殿保护性修缮工程二次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阳市第一实验小学,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安阳市第一实验小学院内。 2.2 建设规模: 该工程为安阳市文昌阁大殿保护性修缮,本次修缮包括文昌阁本体修缮,建筑面积211.68平方米,以及文昌阁前后院环境整治。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约为 6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证书; 3.3、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具有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资格证书,施工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不得同时承担其他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程; 3.4投标企业须提供安阳市文峰区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原件(告知函日期在公告报名日期内)。 3.5 外省文物保护施工企业应持有河南省文物局备案证明; 3.6、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2014、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有盈利。 3.7、类似业绩:近三年(2013年9月1日—2016年9月1日)内承担过同规模或大于该规模的古建修缮项目。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11月4日—2016年1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00 分至 11时 30 分,下午 14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分公司(安阳市文峰大道与彩虹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西)购买文件; 4.2、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证明、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文物保护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及文物保护资格证书、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告知函日期在公告报名日期内),外省施工单位还需提供在河南省文物行政部门备案证明,持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原件核验后退回。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11月24日9 时00分,地点为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开标室(安阳市紫薇大道东段彩虹路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人 招标人:安阳市第一实验小学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6730328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史女士 联 系 电 话:0372-5057669 1556573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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