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1-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安山戏楼、过街楼、古战道抢救性修缮工程 已由 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 以房财政采[2016]681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概况:本工程位于房山区大安山乡。大安山戏楼坐北朝南,面阔三间。过街楼位于戏楼的东南方向,通过过街楼下券洞即为古战道。现大安山戏楼、过街楼及古战道为房山文物保护单位。 本工程内容为:1戏楼的修缮;2 过街楼的修复;3 古战道的修缮。 2.2项目名称:大安山戏楼、过街楼、古战道抢救性修缮工程 2.3招标编号:SJXG-1610-D027 2.4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大安山乡 ; 2.5本招标项目的预算控制金额:人民币361.46万元(大写:叁佰陆拾壹万肆仟陆佰元整);超过该控制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2.6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上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详见附件); 2.8质量要求:质量标准须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受聘于施工单位的已取得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岗位证书。 3.4 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含)以上同类项目业绩。 3.5 投标人若为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外地企业进京施工备案许可证。 3.6 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6年 11 月 04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0 日,每日上午 0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到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广阳大街绿地启航国际2号楼1610 持相关资格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 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2)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证书;(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岗位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社保登记证及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件,经办人不是项目经理的需要项目经理本人携带身份证一同到场;(7)同类项目业绩合同3份;(8)外地进京企业须在北京市已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报名时以上文件必须提供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只有通过报名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及图纸售价每套 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1 月 24 日上午9 时 00 分,地点为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甲12号房山区文化委员会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6年 11 月 24 日上午 09:00 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甲12号房山区文化委员会二楼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房山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发。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甲12号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010-6935335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世纪星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广阳大街绿地起航国际2号楼1610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10-81313239 北京世纪星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