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建融【FD—2016】招字第058号 开标时间:2016-11-21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鼎市医院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建融【FD—2016】招字第058号 、鼎招2016(18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鼎市医院百胜新院区一期项目道路(含桥梁)工程,已由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鼎发改审批[2012]16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鼎市医院,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鼎市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鼎市百胜新区的规划红线内; 2.2.工程建设规模:一座长度为100米的7孔(孔距:14.2米)连续钢筋混凝土结构的陆地桥梁、一座长度为35米左右的2孔(孔距:13米)连续钢筋混凝土结构的陆地桥梁和一条长度为390米的道路。具体施工内容以经图审合格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上两座桥梁、道路的施工(含相应的土石方开挖工程及桥梁、道路与周边建筑的衔接、道路标高以下区域的边坡防护)。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800万元; 备注:本工程招投标完成后,暂按招标控制价1800万元*(1-8%),由业主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展开施工。最终合同价及合同工程量清单,具体以按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图纸编制及财政审核后的工程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按K值下浮后为准(依据闽建筑【2009】16 号文的规定),并由业主与中标人按此签订合同补充协议,调整合同价款。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个月;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福建省省外企业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办理信息登记】详见闽建筑[2015]35号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二级注册(含临时注册)建造师需已办理完延续注册;本招标项目中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文件规定,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备注:根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7. 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 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1月11日(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时30 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以上资料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8%。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时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伍万元(¥35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网银)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有关规定,福建省建筑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③或按照宁建筑〔2015〕34号文有关规定,宁德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④或银行保函形式;⑤或投标保证保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1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开标时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注册建造师执业(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即:B证)、购买招标文件收据以及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等原件到场核验并签字报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予进入资格审查。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公告答疑”上发布的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纪要、修改及补充通知(如有),发布的相关信息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鼎市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鼎市古城南路93号; 地址:福鼎市玉翠路58号御景园8幢1101室; 邮编:355200; 邮编: 355200 ; 电话:0593-7832730; 电话: 0593-7825789 传真:0593-7825789 ; 联系人: 吕先生、林先生。 联系人: 李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门信用社; 收款单位:福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9060 3100 6001 00000 13111; 联系电话:0593-7825898; 联 系 人:林先生、林先生; 地 址:福鼎市桐南中央大道住建局大楼四楼; 交易中心开标地址:福鼎市国土局二楼开标大厅。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闽建融【FD—2016】招字第058号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