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南城东九路(金丽温高速公路—南二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丽建招A[2016]132号 一、 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 丽水南城东九路(金丽温高速公路—南二路)道路工程,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为丽开经[2016]30号,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位于丽水南城富岭西区块。 (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给排水、雨污水等全部工程。不含人行道、绿化、交通安全设施、电力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4)招标控制价:7608339元 (5)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要求投标人是2016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建市政类B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五、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书面不记名索取:2016年 11 月 4 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计名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联系人:蓝浩 联系电话:0578-2571155; 2、网上下载:2016年 11 月 4 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ssggzy.com)、丽水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lscgzb.gov.cn/上发布并供下载。 六、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工程评标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具体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购买“投标工具”专用光盘(注:试用阶段光盘无效),专用光盘 110元/2张,相关事宜请与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丽水市兴业大厦1154,电话:0578-2155726),并请各投标人认真详读“丽水市工程招标项目电子评标辅助系统注意事项”。
招标人: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 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39号 电 话:0578-2600260 电 话:0578-2571155 联系人:方伟来 联系人:林秋丽、蓝浩
公告发出时间:2016年 11 月 4 日
备案单位(盖章): 2016年 11 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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