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海红北巷(前进路—虎头桥路)道路工程已由汉中市汉台区发展和改革局汉区发改投资[2016]9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汉中市汉台区市政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总投资384万。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海红北巷(前进路—虎头桥路)道路工程位于汉中市汉台区西北,北起前进路,南至虎桥路,本次施工招标设一个标段,全长349米,规划红线宽15米,配套实施照明、绿化工程,埋设给水、污水管线。 2.2建设工期:6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并须具备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建造师须无在建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1月11日(每日8: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在汉中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一楼(电视塔西北角),持以下证件原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施工企业须由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含汉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查询备案表)、资质证书(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身份证、注册证书、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用手册(注册地在汉中市境外企业除外),注册地在汉中市境外企业需自行提供无在建项目证明。 5.3、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施工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8日10:00时,地点为汉中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一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各界导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汉中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汉中市汉台区市政工程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汉中龙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汉中市汉台区太白路十字百嘉汇美居广场B座七楼 联 系 人:范女士 电话:13991601836 2016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