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77524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浙江 |
工程名称: |
浙江溪口镇公园路(中兴西路-武岭西路)道路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xml:namespace>本招标项目溪口镇公园路(中兴西路-武岭西路)道路改造工程已由奉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奉发改溪投[2016] 2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奉化市溪口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奉化市溪口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 设 地 点:奉化市溪口镇,北起中兴西路,南至武岭西路。 规 模:道路全长约204米。 项目总投资 : 257.5 万元。 工程预算价 :230.8779万元。 计 划 工 期: 90 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砼路面改造工程、人行道改造工程、雨水工程、给水工程,污水工程仅计入W1-W4段,以及预留管。其余综合管线工程、交通标志标线、路灯工程、果壳箱等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标 段 划 分:1个标段。 质 量 要 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为《2016-2018年度奉化市政府投资中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库》 市政 专业类别的施工企业并未被清出该名录库;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当日查询数据为准); 3.1.4 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且施工企业电子信用证已在奉化登记; 3.1.5 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安全员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60周岁以下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2项目专职安全员: 1名,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2.3 拟派项目经理、安全员的人员基本信息及证书信息已在系统中审核通过,且岗位设置与投标文件中人员岗位设置一致; 3.2.4 拟派项目经理、安全员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5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无在建工程(详见奉建【2014】195号文件); 3.2.6拟派安全员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甬建发[2009]269号);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11年10月1日起至今未被检查机关列入行贿犯罪记录名单(由招标人在中标后进行查询,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资格)。 3.4投标人应认真学习《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并受此规范约束。 3.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申请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7日 9 时至 2016 年11月11日16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溪口镇新一路518号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溪口分中心(行政审批中心大厅公共资源交易窗口),持奉化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交易员证(未办证或是临时交易证的须到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妥相关手续,相关资料请查阅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区)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5.1 金 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形 式:单位网银、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或汇兑,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如以单位网银形式支付的,应提交加盖有银行业务章的银行电子回单,并在电子回单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是以转账支票形式支付的,须先到溪口镇财政局办理入账手续或者以支票倒解形式入账)。 收 款 人:奉化市溪口镇人民政府财政局非税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奉化溪口支行 银行账号:3901 3201 2900 0065 764 5.2到账截止时间 2016 年11月28日 16 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联系电话:0574-88873990。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11 月 29 日 14时 00 分,地点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溪口分中心(溪口镇新一路518号二楼开标大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7.1 时间 :2016年11月7日至 2016 年11月11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hggzy.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奉化市溪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溪口镇奉通北路8号 地 址:新丰路 邮 编:315502 邮 编: 315100 联 系 人:胡工 联 系 人:徐新宇 电 话:0574-59553910 电 话:0574-83033198 传 真:0574-83033196
|
报名期限: | 2016/11/7至 2016/11/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