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77548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河南 | |
工程名称: |
河南沈丘县水厂南路、尚德路东(淮河路-环城路)、长安东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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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资格预审公告?xml:namespace>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丘县水厂南路、尚德路东(淮河路-环城路)、长安东路改造工程已由沈发改[2016]第134号文,第131号文,第15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沈丘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3 总投资:约1500万元 2.4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4个标段; 1标段:水厂南路道路改造工程,排水工程及土方工程 2标段:尚德路东(淮河路-环城路)新建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附属管线,交通标志。 3标段:长安东路人行道及排水改造工程 4标段:监理标 2.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 2.8 本次招标不实行电子评标。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1-3标段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申请,同一个建造师只允许申请一个标段。 3.4 申请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申请截止后,如资格预审申请报名人少于5(不含5家)家,资格预审将不再进行,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1月11日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CA数字证书报名。 6. 招标文件的支付与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11月 7日(北京时间,下同)至2016年 11月11日17时前(过期后软件不支持下载),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CA数字证书登录,并通过网上银行网上支付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7. 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7.1 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2.1款,地点为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窗口)。 7.2 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和要求制作。 7.3 本项目评标以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依据,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和要求制作,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地址:沈丘县 联系人:许璞 电话:18736192009 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周口市育新街东段和谐家园16号楼 联系人:刘齐 电话:15729307810 监督人 监督部门:沈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394-5220505 2016年11月7日 | |
报名期限: | 2016/11/7至 2016/11/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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