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屏山镇亨田村各自然村组路灯工程 招标公告
石城县屏山镇亨田村各自然村组路灯工程招标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一、招标单位:石城县屏山镇亨田村村民委员会 二、工程名称:石城县屏山镇亨田村各自然村组路灯工程 三、工程地址:石城县屏山镇亨田村 四、资金来源:上级资金 五、工程规模:本项目投资约21.15万元。 六、工期要求: 20日历天。 七、招标内容:石城县屏山镇亨田村各自然村组路灯工程,含,85个太阳能路灯安装、路灯基础的建设等。 八、招标方式:采取报价承诺竞标方法(按石府发[2014]1号文件规定额度选用招标方式)。 九、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十、投标人要求: (1)投标企业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投标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建造师)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并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须递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招标时间与地点:参加投标的企业,须在2016 年11月16日16 时00 分至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进行投标。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11月 16日 16 时00 分。 十三、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 7日至2016年11 月15 日。报名时须缴纳招标资料费300元,(售后不退).报名地点: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石城办事处 (鸿翔汽贸路口直走至金福花园) 联系电话: 13133979886(刘女士)。 2、参加投标的企业投标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肆仟元,未进入中标候选人的单位当场退还。 3、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贰仟贰佰元整,由中标单位支付。 4、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5%,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提交。 5、如因招标人原因引起招标活动时间的变动,招标人将在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 6、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否则为自动弃权。
招标单位: 石城县屏山镇亨田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 黄新能 联 系 电 话:18720822908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女士 联 系 电 话: 13133979886
2016年11月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