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6-188 兰溪市上华街道新周村休闲旅游秀美村景观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建设。工程预算约600万元,建设地址位于兰溪市上华街道新周村,计划于2017年建成。项目业主为兰溪市上华街道新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明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1、施工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 2、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3、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投标单位已办理进兰施工备案,具有《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需兰溪市建设局备案); 4、市政公用工程企业具有企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2、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个人社保交纳清单(交纳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三)其他: 1、市政公用工程企业拟派的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自投标截止日起上溯2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3、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3年11月25 日起至2016年11月25 日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或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11月7日—2016年1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 时至4:30时。 2、地点: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振兴路500号四楼)。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光盘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须由本单位专职交易员携带以下资料前来办理: 1、企业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或资质等级证书二维码能够被识别的复印件(未能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原件且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上的二维码不能被扫描识别的不能报名)和《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需兰溪市建设局备案); 3、兰溪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 4、市政公用工程企业需提供企业“三类人员”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安全员(市政公用工程企业需提供)一览表及相应证书; 6、须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在本投标企业的个人社保交纳清单; 以上资料均应递交原件(二维码能被扫描识别的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视同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6日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振兴路500号四楼开标室)。
联 系 人: 赵先生 王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 13858987377 0579-88896113(763671) 0579-88889008
兰溪市上华街道新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明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