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江海办事处绿化养护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项目名称: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江海办事处绿化养护工程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苏州路:苏州路南侧(立新河东100米-新江海路);深圳路:深圳路南侧(扬子江路-汉江路)、深圳路(汉江路-叠港公路的两侧);珠海路:珠海路(汉江路-立新河的南侧)、珠海路(扬子江路-汉江路的南侧);川江路:川江路(苏州路-香港路的两侧); (2)养护等级及养护时间:贰级养护,养护期:苏州路:自2016.10.31起,至2018.07.01止;深圳路:自2016.10.31起,至2018.04.30止;珠海路:自2016.10.31起,至2018.04.30止;川江路:自 2016.10.31起,至2017.03.31止。 (3)质量等级:合格,具体要求见《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化工程养护量化考核标准》; (4)养护规模:151625平方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 2.2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作为本公司授权委托人到开标现场且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2、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3、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符合任意一条即可) 四、投标单位应当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所有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职)。 五、评标办法:确定发包价随机抽取中标人。 六、本工程发包价: 2.00元/㎡·年。 七、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 11 月 14 日15时 00分。 八、获取本工程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到海门市基层权力阳光运行网或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级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时间由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开始,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结束,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 址:海门市定海路121号 联系人:丁皓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1896280220、15851222211电 话:0513-82182288 1590628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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