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口示范区月河综合堤防(绿化亮化)工程 施工及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恒口示范区月河综合堤防(绿化亮化)工程及监理招标已由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经济发展和招商局以安恒经发(2015)8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方宇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恒口镇月河两岸。 2.2工程规模:本次招标建设的主要工程为月河堤防综合工程的绿化、亮化和美化部分,该部分工程西起白鱼河口,东止永安大桥。主要包括河堤斜面绿化,堤顶硬化、绿化和亮化及重要节点的绿化、亮化等工程。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项目估算价:约3000万元。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并具有市政公用资质,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承担过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监理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或综合类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总监必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监理人员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施工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监理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施工招标:请申请人委托项目负责人于2016年11月8日至2016年11月12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在安康市东大街2号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附法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无在建承诺书等)以上所带证件除施工资质证书可提供复印件,其它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在规定时间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监理招标:请申请人委托项目负责人于2016年11月8日至2016年11月12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00时至11 :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在安康市东大街2号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附法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资质证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证、身份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等)以上所带证件除资质证书可提供复印件,其它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在规定时间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规定上传的,按逾期送达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陕西招标与采购网》、《各界导报》、《安康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恒口镇恒口大道58号
邮 编:725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915-3610911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方宇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康市东大街2号
邮 编:725000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5399157031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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