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政府采购(分散)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GB201610310266(OH)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委托,就二中队队房装修及绿化景观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政府分散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中队队房装修及绿化景观工程,具体招标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本项目采购预算:63.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和②资质或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市[2014]159号)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②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3、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装饰施工企业为牵头人;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提供2名或同时具备),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 5、投标人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证书; 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相关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装订成册): 1、温州市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单独提供,见本项目公告附件(4),自行下载填写加盖公章); 2、报名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有效的企业法人执照、税务登记证(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有效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市[2014]159号)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 类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的A类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牵头人); 8、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2个月,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 9、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集中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8时30分-11时30分,14时30分-16时30分)。 集中报名地点:瓯海区行政中心2号楼三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瓯海娄桥洲洋路2号)。 非集中报名地点:温州市西山南路凯裕花园南区会所2楼。 注: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电子稿,请自行在“温州市瓯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五、标书发售及开标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截标之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均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西山南路凯裕花园南区会所2楼。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日09时30分整 开标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瓯海分中心开标室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45606235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西山南路凯裕花园南区会所2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77-89502089、13867729391 传真: 0577-85957565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温州市瓯海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577-88522238 七、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及帐号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瓯海分中心服务区结算窗口确认到帐,并换取收据。 户名: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瓯海分中心 账号:201000104282963 开户行:瓯海农商银行区府支行繁荣分理处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