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山县城区亮化景观改造提升项目总承包(EPC)对“浙江省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的邀请函 常 常山县城区亮化景观改造提升项目总承包(EPC)总投资约7478.6462万元(暂定),其中工程投资估算为5982.9062万元(暂定),5年运维费为1495.74万元(暂定)。建设地址为常山县城区,具体地址详见附件。项目业主为常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常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代理机构为衢州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EPC)及运维进行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常山县城区亮化景观改造提升项目总承包(EPC),主要由该项目范围内的设计方案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三年质保期及五年有偿运维后移交招标人。包括工程质保期(三年)内的保修和技术服务、五年有偿运维等所涉及的所有工作内容。主要范围如下: 1、常山县城区亮化景观改造提升(包括智能化远程控制系统); 2、常山县城区亮化景观运维。 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是列入“浙江省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名库的独立法人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在8000万元(含)以上的;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5、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署的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城市亮化景观工程5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报名 有意单位请于 2016 年 11 月 9 日-2016 年 11 月 10 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 17 时(北京时间),在衢州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山县天马街道白龙路10-1幢六楼)(详细地址)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 项目负责人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类人员”B类证书、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企业承担过单个城市亮化景观工程500万元(含)以上且造价最大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招标人根据各单位提供的资料及选择标准,择优选取五家单位进入下一阶段投标。 五、联系方式 招代理机构:衢州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常山县天马街道白龙路10-1幢六楼 邮编:324200 联系人:袁华丹 电话:0570-5013088 传真:0570-5016719
常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衢州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