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公告请参见上海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建津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6年新河北部景观廊道建设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4)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5)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二级及其以上资质;6)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承诺;7)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报名、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及本项目项目经理必须在报名及投标时提交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6年1月份或2016年1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同时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必须在前述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明细清单以内,否则不接受其递交的报名或投标资料;8)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且经营状况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9)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条—关联方披露》规定,投标人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则前述投标人只能确定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前述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投标人中标无效。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6年新河北部景观廊道建设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161103-675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招16-6755) 3、预算编号:20-16-z9158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位于崇明县新河镇新梅村、民生村、永丰村区域实施景观廊道建设,遵循生态与景观相结合的原则种植林地,共计279.66亩,具体包括土地平整,苗木购置与种植,林地养护等。 5、交付地址:崇明新河北部 6、交付日期: 7、采购预算金额:76487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76487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已落实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11-09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11-16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副本);3. 资质证书副本;4. 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质量安全生产考核证;5. 项目经理相关专业证书(质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可通过“崇明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用表”中选择下载后填列或自行提供格式填写);7. 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6年1月份或2016年1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包括单位缴费信息以及参加报名和报价的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项目经理的缴费明细,清单参考样本见“崇明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用表” →“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样本”);8.备注: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11-9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11-16 期间从网上招标系统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超过此期间下载的招标文件无效。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11-30 11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11-30 11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楼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纸质文件)并密封及电子光盘一份(含GBQ5、bs4格式文件),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2)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开标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投标回执;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投标回执。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本项目的标书费:1000元/本(售后不退)2)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可于2016年 11 月 9 日起至2016年 11 月 16 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5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到上海建津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紫竹路383弄42号)支付招标(或采购)文件购置费,领取相关书面招标文件及报价电子光盘资料,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崇明县新河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建津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崇明县新河镇新开河路666号地址:龙东大道紫竹路383弄42号 邮编:202156邮编:201203 联系人:陈作宇联系人:袁浩 电话:021-59683838电话:13817314757 传真:021-59681081传真:021-58365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