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巩义市豫西抗日先遣支队司令部旧址保护修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巩义市涉村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豫西抗日先遣支队司令部旧址保护修缮项目; 2.2建设地点:巩义市涉村镇上庄村; 2.3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期要求:5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文物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结果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同时具备文物部门颁发的责任工程师资格证书; 3.4外省企业需到河南省文物局进行备案方可报名;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1日至2016年1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巩义市和平路中段人和巷11号402房间; 4.3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函、(6)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结果在有效期内)(以上证件验原件后留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其中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不须提供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信誉良好承诺函留原件)。 5.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招标文件300元/套,图纸3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将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巩义市涉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371-640866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B座9楼 联系人:贺先生 张先生 手机:13592675421 13849118409 传 真:0371-55638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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