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合创南【2016】招007号 开标时间:2016-11-30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南平市武夷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南平市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武夷新区赤岸统建房建设项目(配套园林景观)(施工)招标编号为合创南【2016】招007号 已由 福建闽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闽北经开管发展回【2012】60号、闽北经开管发展招标【2012】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南平市武夷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多渠道自筹 ,招标人为 南平市武夷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 造价约 26376724 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6376724元 (含暂列金2680000元) ; 2.5.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绿化苗木养护时间按1年计算,其中成活养护及日常养护分别按半年计算)。 2.6. 质量要求: 符合《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或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3.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注:依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项目负责人 1 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或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5.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职称: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以及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连续缴费十二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②专业以有权公有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③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6.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配备须符合闽建建[2013]43号、闽建筑[2014]2号文件规定于中标后进行配置。 3.7.具体要求为:项目经理1个,技术负责人1个,园林施工员3个,土建(市政)施工员1个,水电施工员1个,质量员1个,,造价员1个,材料员1个,,机械员1个。上述各个岗位必须一人一职,不得兼任。 3.8.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的职称、岗位资格、执业资格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但不对其人事关系进行评审。 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本项目类别为园林绿化工程,因本招标项目的专业类别未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中实行评价 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一项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一项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3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等级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同等级是指:工程造价≥26000000元) 5.1.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2.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5.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6.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11 月 11 日至2016 年 11 月 17 日登录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www.npzbtb.gov.cn) “招标公告”栏目下载招标文件及招标相关资料。 6.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到达指定帐户否则视为放弃 。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 万元整 。(有关银行单据或接收投标保证金单位开具的收款证明复印件应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编号。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 2.或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3.或按南建筑(2016)3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4. 根据闽建筑【2015】29号,可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5.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7:00前汇入本招标公告中所提供的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否则视为无效。 9.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 11 月 30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南平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报名号》网络打印版(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备注: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已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未能提供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进行核验的,还应提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 )、南平市招标投 标服务中心网(http://www.npzbtb.gov.cn:8081) 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平市武夷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 ,邮编: 354200 电话: 0599-6905910 , 联系人: 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南平市建阳区万晟星城4栋1401 ,邮编: 354200 电话: 15259920072 联系人: 朱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行建阳支行 ; 帐户名称: 南平市武夷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帐 号: 415668613105 ;
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南平亿发商贸城7号楼2层 ; 电话: (0599)-8830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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