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滨河公园四期南岸西段园林景观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宜阳县市政管理局,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滨河公园四期南岸西段园林景观工程 2.2招标编号:宜工交【2016】158号 2.3建设地点:宜阳县滨河公园南岸西段 2.4建设内容:甘棠橡胶坝至灵山景区段,全长2200米,包括广场、园路、绿化、地埋管网、电力设施、管理用房及公厕、景观灯、入口标志等。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约1620万 2.6招标范围:施工工程:该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监理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含保修期) 2.7标段划分:十一个标段,一至十标段为施工标段,十一标段为监理标段 一标段:绿化、广场铺装、园路铺装和地埋管网,预算金额为109万元; 二标段:绿化、广场铺装、园路铺装和地埋管网,预算金额为210万元; 三标段:绿化、广场铺装、园路铺装和地埋管网,预算金额为211万元; 四标段:绿化、广场铺装、园路铺装和地埋管网,预算金额为228万元; 五标段:绿化、广场铺装、园路铺装和地埋管网,预算金额为192万元; 六标段:绿化、广场铺装、园路铺装和地埋管网,预算金额为195万元; 七标段:电力设施、变压器、分线箱、景观灯等,预算金额为200万元。 八标段:彩色沥青混凝土工程,预算金额为82万元; 九标段:管理用房及公厕3个,预算金额为93万元; 十标段:园林设施安装工程,包括垃圾桶、护栏安装,预算金额为70万元; 十一标段:一至十标段的全过程监理,预算金额为34万元。 2.8工期: 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3.2 一至六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园林绿化、园路、广场铺装、园林设施设备安装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应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资格证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不包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及缴纳一年以上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自2013年以来至少完成1项单项合同工程价款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类似项目; 3.3 七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电监会颁发的同时具有承装、承修类四级,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及缴纳一年以上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投标人自2013年以来至少完成1项单项合同工程价款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类似项目。 3.4八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不包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及缴纳一年以上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自2013年以来至少完成1项单项合同工程价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类似项目; 3.5九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建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应具有房建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不包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及缴纳一年以上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自2013年以来至少完成1项单项合同工程价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类似项目; 3.6十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不包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及缴纳一年以上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自2013年以来至少完成1项单项合同工程价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类似项目; 3.7 十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013年以来工程总造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报名时总监理工程师持身份证原件到场。 3.8招标公告发布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报名办法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8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 5.2报名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可只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无在建证明),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013年以来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原件。 以上证件要求验证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5.3 投标单位可投标多个标段,只能中一个标段(按标段顺序中标)。 6、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6.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6.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6.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凡通过报名的,均可购买招标文件; 6.4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份,图纸500元/份,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7.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12月7日上午9时00分; 7.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7.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10、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宜阳县市政管理局 联系人:葛先生 电 话: 0379-6521696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康东路汇通街口南200米政和国际605室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379-63967788 15637971199 邮 箱:hnsflyf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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