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理市2014-2015年度项目建设征(占)用林地异地(弥渡县新街镇)植被恢复造林建设项目,已由弥林发〔2016〕2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弥渡县新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工作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对本项目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大理市2014-2015年度项目建设征(占)用林地异地(弥渡县新街镇)植被恢复造林建设项目 2.2项目地点: 弥渡县新街镇 2.3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1)建设规模: (2)建设内容: ①栽植红梨23600株。规格要求:棠梨砧木嫁接苗(品种纯度不低于90%),接口上枝条苗高不低于70厘米,直径≥0.7厘米,定干后不低于50-60厘米。 ②整地1项。规格要求:含打塘、回填、栽植、浇水、施肥、盖膜等费用。 ③管护费。管护期三年,即2017年3月至2020年县验收结束为止。(详见招标文件) ④公示牌5块。大理石刻字,规格1.6米×2米(底高0.5米)厚10厘米。 ⑤其他1项(含风险费、补植补造费、税费、运费等。 2.4建设资金79.8万元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工期要求:2017年1月底全面完成造林建设项目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一次验收评定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工程施工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应具有法人资格,良好资信,相关证件年检必须有效,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3)申请人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提供苗圃营业执照、同时提交苗木“四证一签”(生产单位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种苗质量检验证;林业植物检疫证;生产单位出示的良种销售赁证;种苗标签)等相关资料。(报名时提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凡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投标报名。 5.报名条件 5.1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至2016年11月21日。请申请人于2016年 11月15日至2016年11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在弥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报名,报名时须携带: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③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④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⑤授权人身份证(原件)⑥项目经理相关证书⑦提供苗圃相关资料。以上证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项目经理人选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5.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可从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15日至2016年11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下午14:00至17:00。获取文件地点:弥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nggzyxx.gov.cn)、《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dlggzy.com)及《弥渡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idu.gov.cn/)上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不作任何解释。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弥渡县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工作站 联系人:尹先生 电 话:13312788782 招标代理机构: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弥渡县弥城镇马芹小区61号 联 系 人:潘女士、张女士 联系电话:13987208226、13769206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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