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XLF14102420161115SS002-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洞县涧河南岸景观道路工程(涧河桥至滨河东路)施工已由洪洞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洪发改审[2016]65号文件立项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洪洞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自筹。项目已经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洪洞县涧河南岸景观道路工程(涧河桥至滨河东路)施工 2.2建设地址:洪洞县涧河南岸,涧河桥至滨河东路 2.3建设规模:道路全长2359.88米,道路红线宽33米(5米人行道+14米行车道+2米人行道+9米绿化带+3米人行道)。 2.4计划投资:25226万元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洪洞县涧河南岸景观道路工程(涧河桥至滨河东路)施工图纸设计中的路基、路面、支线型综合管廊(给水管、中水管、通信管、电力管)、排水、照明、绿化、交通设施等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须具备市政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2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报名时须提供:(1)企业法人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必须是本工程的建造师);(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清晰,以备扫描二维码);(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原件;(5)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原件(以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或临汾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出具的为准);(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7)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需提供市政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8)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证书原件;(9)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10)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建造师) 以上所有证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套。(并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11月23日至2016年11月2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地址:临汾市尧都区广奇B座11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临汾城建信息网、临汾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网、临汾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洪洞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洪洞县古羊路 邮 编:041600 联 系 人:邰卓斌 电 话:0357-6210172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广奇B座11楼 邮 编:041000 联 系 人:刘鹏飞 电 话:15525963338
2016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