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绿化管理所关于4座游园绿地升级改造(第三标段)经批准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具备招标条件。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绿化管理所委托,对本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现将该项目施工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绿化管理所关于4座游园绿地升级改造(第三标段) 2、招标编号:管招采[2016]130号 3、建设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都园、星月园 4、项目投资:约150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7、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8、工期要求:90日历天 9、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三及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自2013年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一项。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1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郑州市政七街与红旗路交叉口大河商务院1号楼3楼313室。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5、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应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3)近三年度(2013、2014、2015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提供本年度近三个月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6)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提供本年度近三个月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7)类似项目业绩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8)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开具时间为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 (9)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应携带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以上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注:可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单位,报名时可不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但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的网页截图; 以上证件、资料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管城回族区检察院申请查询材料包括:①查询申请书,样式后附;②查询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以上材料须盖单位公章,报送至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进行行贿档案记录查询(每周一、周三、周五为行贿档案查询时间),投标申请单位所在注册地检察院查询所需材料自行询问。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12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政七街与红旗路交叉口大河商务1号楼3楼321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管城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法: 招 标 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绿化管理所 联系地址:郑州市陇海东路282号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371-66254105 招标代理: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政七街4号院1号楼3楼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269825 查询机构: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一楼办事大厅 地 址:中州大道与郑尉路交叉口东北角 (中州大道与航海路交叉口往南500米加油站对面) 联 系 人:张先生 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152075 0371-67152035 申请书(仅供参考)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 (企业名称)是依照有关法律成立的(企业级别)企业,办公地址:(XX市XX路XX号)。现我公司拟参与招标编号为:(XXXX) 号(工程项目名称)。该工程项目由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组织,业主单位为(单位全称)。 兹申请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对我公司的合法经营诚实信用度(行贿档案记录)予以查实。 特此申请,敬请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申请时间: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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