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XCJFZ(2016)GC07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鼓楼区仁寿堂保护修缮工程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鼓楼区文化体育局, 建设资金来源鼓楼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市鼓楼区文化体育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 ; 2.2.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招标控制价896634元 ; 招标范围和内容:鼓楼区仁寿堂保护修缮工程位于鼓楼区冶山东麓。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主体结构、地面、围墙等修缮工程组成,仁寿堂总面积约356㎡,警卫楼总面积约316㎡。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3.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小写¥896634元(大写:捌拾玖万陆仟陆佰叁拾肆元整);发包价为¥ 807965 元(大写:捌拾万柒仟玖佰陆拾伍元) ;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5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 2.5.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6.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古建筑资质范围)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培训岗位证书;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 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西区7层105单元)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含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柒仟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至招标文件指定帐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 www. fjbid. gov. 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鼓楼区文化体育局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63111808 ,传真: 0591- 63111808 联系人: 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西区7层105单元,邮编:350013 电话:0591-87571681,传真:0591-87571681 联系人:王工
9.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开户行:福建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支行 账 号:9070630010010000011291
注明用途:需填写“ FJXCJFZ(2016)GC072号”“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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