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工业园区景江路人行道及其配套绿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S-ZB(2016)-099(发布时间:2016-11-16)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宁波市鄞州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工业园区景江路人行道及其配套绿化提升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 项目规模:/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 工程造价:4862779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镇自筹解决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人行道及其配套工程、绿化提升工程等工程施工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 质量控制目标: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并提供2016年5月至2016年10月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该凭证上养老保险的缴纳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其它要求: 1、专职安全员一名 2、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具体按照甬建发[2014]231号文件执行。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里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招标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 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5、鄞州区以外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外地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进鄞施工信用证》。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近5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在评标时仍处于“审核通过”;且未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电子信用证鄞州区施工登记情况正常。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信息为准)。 联合体投标1.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 / 资质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jy.nbyz.gov.cn)网站上自行下载本工程施工招标相关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括: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电子评标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招标文件书面版在开标当日统一发放,如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支票或银行电子汇票 担保收件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公共交易站;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姜山支行; 银行账号:350660461620。 注意:投标人须从基本存款账户中汇出,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日15时00分(以资金到达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鄞州区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4楼开标室(天童南路与明山路交叉口,红绿灯旁)。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电话:0574-88073998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701招标代理部 经办人:陈麒麟 电话:0574-88103779;传真:0574-88107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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