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永州市中心城区34条道路绿化提质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683695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湖南
工程名称:

永州市中心城区34条道路绿化提质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永州市中心城区34条道路绿化提质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州市中心城区34条道路绿化提质建设项目已由永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投[2016]4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州市中心城区34条道路绿化提质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设计、建设内容及规模:

(1)设计内容:园林绿化提质改造、景观、城市家具、文化雕塑等。地下管网、人行道板、亮化等设计由招标人另外委托设计单位完成;

(2)施工内容:园林绿化提质改造、景观、城市家具、文化雕塑、地下管网、人行道板、亮化等;

(3)投资规模:建设工程概算投资约2亿元。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计划工期:

(1)在2016年12月20日前完成该项目绿化提质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2017年1月31日前完成市政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在2017年3月底之前完成所有路段大型乔木、灌木、花卉种植及地下管网施工。

(3)在2017年6月底之前完成所有路段市政工程及配套设施和景观施工。

2.5质量要求:

设计标准定位要求:达到国内先进、湖南一流;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或省、市优质标准,达到优质工程标准。

2.6质量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7标段划分:本项目34条道路园林绿化提质改造等设计按34个标段划分,每个投标单位投标数均不得少于10条,施工按中标单位个数划分,本次招标只对园林绿化提质改造、景观、城市家具、文化雕塑进行方案设计评审,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标段序号

道路名称

道路类型

现状主要树种

道路总长度(m)

绿化提质估算金额(万元)

1

湘江东路

次干路

樟树

永州大道(永州大桥)8212;清桥路段

750

2

进贤路

次干路

桂花

湘江东路-育才路

117.5

3

湘永路

主干路

香樟

永州大道-清桥路

675

4

中兴路

主干路

香樟

湘江东路-永州大道

910

5

银象路

主干路

天竺桂

珊瑚路-湖塘路

2660

6

紫霞路

主干路

香樟

珍珠路-春江路

900

7

传芳路

次干路

香樟

舜皇路-梧桐路

990

8

舜皇路

主干路

大叶樟

零陵南路-传芳路

625

9

春江路

主干路

香樟

谷源路-文昌阁路

700

10

金竹路

次干路

杜英

3800

760

11

凤凰园度假村片区背街小巷

支路

香樟

4000

800

12

翠竹路

主干路

天竺桂

湘江东路-永州大道

450

13

逸云路

次干路

桂花

湘江东路-永州大道

375

14

梅湾路

次干路

香樟

逸云路-清桥路

475

15

清桥路

次干路

香樟

1500

375

16

桐木井路

支路


犁子园路-永州大道

750

17

零陵路

主干路

香樟

8900

2225

18

潇湘大道

城市快速路

香樟

650

260

19

车站路(紫金路)

次干路

香樟

紫霞路-零陵南路

595

20

月岩路

次干路



125

21

珍珠南路

主干路

银杏

1400

350

22

珍珠路

主干路

香樟

6100

1525

23

仁湾路

次干路

香樟

1200

300

24

兴园路

支路

桂花

300

45

25

金水路

支路

香樟

145

21.75

26

长丰大道

主干路

天竺桂

4000

600

27

猎豹路

次干路

香樟

1000

250

28

建业路

次干路

香樟

1500

375

29

毛里山路

支路

香樟

3400

510

30

欣欣路

支路

杜英

760

114

31

熙可路

支路

香樟

210

31.5

32

合欢路

支路

广玉兰

325

48.75

33

春月路

支路

桂花

500

75

34

湖塘路

次干路

香樟

3700

555

小计

20318.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施工企业(不包括设计单位)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8220;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8221;查询为准),否则投标无效;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设计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允许组成联合体,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满足本项目施工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人数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并凭相应资质承担本项目相关任务。

3.4信誉要求:三年内未曾因质量事故受到相关主管部门处罚

3.5、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

(1)设计方面: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园林景观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其他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应取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的执业资格;

(2)施工方面: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绿化工、花卉工。

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本项目招标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中级及以上绿化工1人、中级及以上花卉工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合同谈判时,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明确人员数量。其中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绿化工具有中级及以上绿化工资格证;花卉工具有中级及以上花卉工资格证;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拟任本次投标的设计和施工相关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网站下载的2016年4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户名和密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废标处理:①未提供的或者提供的但查询不了的;②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③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交纳养老保险金的。且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投标单位性质属事业的,以上人员必须同时提供2016年4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由投标单位为其购买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发票原件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否则按废标处理)。

(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6施工单位的关键岗位人员,中标后不得更换,确需更换,需经业主数码批准,并按每更换1人对施工单位进行5万元的违约处罚。施工管理人员要求每月出勤至少在22天及以上,并由招标人纪检监察部门对关键岗位人员实行指纹打卡考勤,关键岗位人员请假必须报招标人纪检监察部门同意方可有效,否则按缺勤论处。项目经理每月上岗时间少于22天的,每缺岗一天处罚施工单位5000元,施工现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不超过5天的,应报监理方同意,离开施工现场超过5天的,应通知监理方,并征得公司书面同意。其中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绿化工、花卉工每月上岗时间不少于22天,每缺岗一天处罚施工单位3000元人,招标人有权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和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撤换)的,处罚施工单位1万元人次。

3.7凡设计资质为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施工资质为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即联合体成员设计资质为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联合体牵头人施工资质为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投标道路数均不得少于10条,且每一类型道均不得小于2条,同一投标人可同时中多个标段。投多个标段时,设计和施工配备人员可以重复使用,只需准备一套即可。中标后人员配备根据工程量大小、中标金额等实际情况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增配。

4、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下载招标文件。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4.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电子文档方式,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逸云路1号,永州市市政务中心三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所有投标人的施工方法定代表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和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会议上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设计单位出具的对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和资格审查方式

6.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七部委令第2号)、《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市【2008】63号)中记名投票法进行评标。

6.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7、投标担保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整(投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保证金保函金额都为捌拾万元整,不区分标段)。形式:银行保函;投标担保函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之日起90天内,到期自行废止。投标担保具体格式和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yzcjt.com)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168号

联系人:乐女士

联系电话:13607461115

监督人:谭女士

联系电话:0746-8376053


招标代理: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时代花园大门左侧二楼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5869985685



报名期限: 2016/11/182016/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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